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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建制体系时期(1983年至今)诸城市合村并居实践

基本信息

案例编号

20250626BJKZURCDTV

案例层级

农村基层建制

行政区

山东省 潍坊市 诸城市

案例类型

基层建制

专题类型

--

案例年份

1983

关键字

农村基层建制设置

案例事由

山东省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根据公开数据,2008年山东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但平均人口仅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针对上述问题,山东于2008年开始大规模的行政村合并,其中山东潍坊诸城市是合村并组的典型成例。诸城市从20077月开始村庄合并,成为全国首个撤销全部建制村的城市,并且在推动农民“上楼”的过程中并没有引发社会冲突,因而得到了广泛关注。

诸城的行政村合并,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现实需求:一是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需要;二是农村基层治理改善的需要。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些区位条件好的村庄发展起来,村民可以实现本地就业,另一些村庄逐渐萎缩,村庄之间的分化和差异使得村民的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产生较大的差距。基于这些现实原因,合村并组就进入了政府的视野。

山东是典型的中心型合并模式,但是不同地区推动合村的力量不同,以诸城市为例,在行政村合并的具体推进过程中,诸城市采取了宏观一致与微观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即在总体统一规划的基调下,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逐步推进。

在宏观一致上,诸城市按照地域相近、规模互补、村民意愿等原则,将全市1249个行政村划分为208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覆盖5-6个行政村,1500户农民。诸城市在合村并组中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方针,把相邻的几个村庄规划为一个农村社区,选择一个交通便利,村两委班子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庄为中心村作为农村社区驻地,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并建设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统一规划社区服务大厅,配备57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来自乡镇或者大学生村官,由较为规范的社区管理代替传统自然村管理,承接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在微观差异上,由于各个行政村在富裕程度、村办产业、地理位置方面存在差异,即在地理位置上接合城镇的村庄,产业转型早,农民较为富裕;距离城镇较远的农村大多以传统耕作方式为主,农民富裕程度也低,从而导致不同类型的村庄在行政村合并过程中整合模式和推进速度不同。以杨春社区是市场机制推动下的中心型合并、土墙社区则是行政主导下的中心型合并为例。。

诸城的杨春和土墙两个农村社区分别对应上述两种情况。杨春社区在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工业企业。2004年,伴随着城市的扩建,原来5个村庄的土地全部实现了用途转变,社区内农民的职业发生转型,原村民中的一部分在杨春集团就业,另外—部分在其他企业就业。杨春社区走的是以工业化推进社区化的路子,基于市场化机制完成整合。杨春社区的合村并居首先依赖于其靠近市区的地理优势,其次是借助工商业的发展,最后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社区居民既有集团公司的分红,又能通过就业获得收入,各种保障也比较齐全。由于拥有靠近城镇的区位优势,在城市化扩张的条件下,原有的农耕用地全部转化为建设用地,租赁市场的发展并成熟,推动集体经济的做大,原辖区居民通过股份制方式定期获得分红,农村社区提供养老和其他集体福利。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土墙社区是纯粹的农村社区,由6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居民主要以农业收入为主。土墙社区合村并居的主要做法是,在不撤销原村庄的前提下规划建设新的中心社区,对社区进行中长期规划。具体为,地方财政出资首先在中心村建立社区机构,并规划建设占地528亩的居民新区,建设住宅楼136栋,可容纳3900多户农民入住。其目标是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社区中心村的就业率,吸引周边的村民到中心村居住。土墙社区的自然村没有固定的工商业,只有单纯的农业生产,因此必然缺乏像杨春社区那样的内在的市场化动力机制。此类村庄的整合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因为农户离开原来的自然村搬入社区,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土墙社区规定,原有住房和院落总面积100平方米的家庭要想在社区获得同样面积的楼房,需要补交5万元左右。这对于单纯依靠农业生产获得收入,尤其是比较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难以承受。这种方式主要靠政府财政的前期投入,给予村民一定的优惠条件吸引入住中心村,后来搬迁的规模逐渐加大。大约经历十余年的时间,土墙社区基本完成社区规划建设。从整体上来看,土墙社区的合并是依靠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推进的,这就导致社区的融合和管理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过渡,自发地治理能力较为缺乏,需要政府和政策的持续关注和照顾。

诸城市的实践证明,合村并组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政策必须以农民的意愿为依据,符合市场规律,因此应当致力于以产业引领村庄整合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强制式地推动村庄合并。那些基于市场需求整合起来的村庄,在功能上已经逐步向城市社区演化。而依靠行政力量整合起来的村庄由于往往缺少内在的整合动力,使得社区的秩序无法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依靠行政力量进行整合同时也要同步培育农村社区的自治能力,新村要突破原各自然村之间的壁垒。只有将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农民的主体地位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合村并组的有序推进,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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